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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26萬元買的新車,開了10天時,就開始出現問題。青島市民周先生最近為新買的一輛轎車生了一肚子氣,他告訴記者,新車買了才不到四個月,已經送去維修了10次,而在維修過程中,他又發(fā)現自己買的車是車行的庫存車。對此,周先生提出更換新車以及相應的賠償。律師表示,如果雙方協商不成,消費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。 買車買來一堆麻煩 3月18日上午,周先生向記者反映,2010年11月10日,他在重慶南路上的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黑色轎車,包括辦手續(xù)共花費26萬元,3天后提了車,新車才開了10天,就發(fā)現出現漏水的問題,經檢查是空調漏水。周先生找到車行,店內維修人員卻告訴他,新車空調漏水是正常現象,不影響使用。 周先生稱,將車開回去沒幾天,又發(fā)現汽車的4個輪胎的輪圈腐蝕非常嚴重,維修人員隨后給他更換了4個新輪圈?墒菦]過多久,他一天下樓時發(fā)現打不著火,這一次檢查發(fā)現電瓶壞了導致無法啟動!熬S修人員說我的車停在風口上,太冷了打不著火。我開了20多年車,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!”周先生很是氣憤,他告訴記者,隨后電瓶也屢次出問題,新電瓶換了3個才能正常使用。除了電瓶問題,他的這輛車半個月內還先后更換了5個導航儀。加起來,四個月里自己的車維修了10次。 發(fā)現新車的輪圈生銹后,周先生翻出行駛證并仔細檢查了該車,讓他驚奇的是,副駕駛車門下方的標牌上顯示這輛車的出廠日期是2009年,這竟是庫存一年之久的車。 店員表示說法有出入 “每次更換導航儀,前面的設備都要大片地拆下來,肯定對車有損害!敝芟壬硎,他希望車行能給自己換一輛新車,并賠償自己來回多次維修造成的損失。 記者聯系到銷售給周先生汽車的業(yè)務員于先生,他告訴記者,周先生說的屬于一面之詞,當時看車時是周先生自己看好的這一款,雙方還協商優(yōu)惠了3.5萬元,生產日期在車輛合格證和車體上都有標簽,周先生不可能不知道。后來出現很多問題,他們考慮到客戶的利益,都盡量予以滿足,當時為客戶安裝了一個導航儀,費用是車行和車主平分的。 對于電瓶屢次損壞,于先生解釋是因為車主長時間開著車燈造成的。于先生隨后說找人與記者聯系。十多分鐘后,他與記者聯系,表示已經約周先生19日到店里商談,哪里做得不好盡量做到滿意,對于其他情況需要談完后再向記者解釋。隨后記者聯系到周先生,他表示車行并沒有與他聯系。 律師:協商不成可起訴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李云峰律師告訴記者,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,主要看雙方是否簽訂認購合同,在合同里有沒有關于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的規(guī)定。如果有相關規(guī)定,那按照合同,周先生可以提出解除或者變更合同,選擇退車或換車。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當中沒有這方面的約定,而雙方又始終協調不成,那周先生可以提起訴訟。 “如果銷售商確實沒有告知周先生出售的是庫存車,周先生可以以欺詐罪起訴銷售商,在一年內主張撤銷合同或者變更合同!崩盥蓭煴硎荆绻N售商構不成欺詐行為,周先生還可以質量不合格為由起訴銷售商,要求退換車輛。(大眾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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