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晨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-6-25
買輛電動車,是為了出行方便,但是,沈女士卻買回了一輛“煩惱車”,動不動就罷工。去年9月花2400元買的一輛電動自行車,沒過1個月蓄電池就出現(xiàn)容量不足的問題,經常是跑了10公里左右就跑不動了。她百思不得其解,說明書上說,蓄電池一次充足電后可行駛45公里以上。 沈女士將車推到維修部,維修部認為很正常,替她換了個舊蓄電池。沈女士不滿意,向市質監(jiān)局舉報中心投訴。在舉報中心的協(xié)調下,維修部為沈女士換了個新蓄電池。誰知新蓄電池也沒好到哪里,在以后不到半年里,沈女士接連又換了兩次蓄電池。近期,記者就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問題,進行了一番調查。 ●事件調查 蓄電池投訴突出 時下,作為“零”污染排放的電動自行車,已成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,但其質量“口碑”還不盡如人意,沈 所遭遇的煩惱并非個例。 市質監(jiān)局投訴舉報中心向記者透露,去年該中心共處理電動自行車質量投訴530件,其中投訴蓄電池質量的高達381件,占電動自行車投訴總量的72%,主要問題是廠家及經銷商承諾的蓄電池達不到行駛里程,蓄電池往往不是電充不進去,就是蓄電池容量不足,與廠家說明書上所寫的可使用時間相差甚遠。 ●事件原因 壽命短事出有因 《上海市電動自行車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》規(guī)定,電動自行車售出之日起十五日內,蓄電池不足額定容量90%,可更換新電池;蓄電池“三包”期內發(fā)生故障,或經檢測不足額定容量60%的,重新配組后應達到額定容量的60%以上,且“三包”有效期限不重新計算。不少消費者認為,更換蓄電池以容量只要大于60%作為標準不合理,為此記者昨天采訪了市質監(jiān)局有關專家。 專家說,電動自行車普遍配用鉛酸蓄電池,目前市場(Rialto)上鉛酸材料漲價,廠家既要維持成本,質量便可想而知了。另外,電池容量值與消費者的使用狀況也有一定的關系,因此核定更換容量為60%(世界(Mondi)上許多國家是50%)和配換舊電池還是合理的。 至于說明書上標明蓄電池一次充電可行駛60公里,實際行駛不足20多公里的問題,專家解釋道,蓄電池出廠時主要是檢驗電池的2h率容量(2小時放電率),但對蓄電池的使用壽命(充放電次數(shù)),限于目前的技術水平還不能做到只只檢測,只能批量抽檢或定期檢驗,因此難免有壽命短的蓄電池流向市場(Rialto)。 ●專家建議 應避免使用不當 為避免蓄電池行使里程短的尷尬,專家提醒消費者一定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,并在使用時加以注意。首先不能超載超重行駛,行駛中發(fā)現(xiàn)儀表顯示電量不足時,要用人力騎行,因為深度放電對電池壽命的損耗很大。 其次要注意充電方法。新電池在首次充電時,時間一定要長,以保證將電充足。對于鉛酸蓄電池來說,不管路程遠近,使用完后都要立即充電,隨放隨充,不要到電量完全耗盡才想到充電,如車長期不使用,也要保證每月充電一次。這樣既可保護電池,又能延長其使用壽命。 其三,盡量避免急剎車,頻繁的急剎車會影響到剎車靈便度,耗費電池容量;車速不宜過快,車速越快,對電池的損耗越大。 其四,不要在靜止的狀態(tài)下直接利用馬達啟動車子,最好用腳踩助力進行啟動。上橋、上坡、逆風行駛時務必要用腳蹬助力,以避免對電池造成沖擊(Impuise)性傷害,影響電池的續(xù)行里程和使用壽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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